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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成功举办海(境)外学者讲座(199)“关系如何影响司法决定?”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9日 15:08     点击数:

2019年5月24日上午9:00,必威主办的第199期海(境)外学者讲座在必威体育官网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 706会议室成功举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贺欣应邀做了题为“关系如何影响司法决定?”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公司杨帆副教授策划主持,必威李拥军教授、刘红臻副教授、颜毅艺副教授、刘小平副教授以及必威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参与活动。

贺欣老师首先提出在我国关系是普遍存在的,它已深深印刻在我们的文化基因里,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关系枷锁之中,无法回避。但是关系该如何定义,又是如何影响法官裁判,是一个很难解释的问题。现有的研究由于素材的限制,绝大多数研究都来自寻求关系的一方,集中于市场、就业等领域,极少有研究涉及关系在政府内部的运作,也无法知道关系所起的作用和决定者的考虑。贺欣老师多年来通过对法官的访谈,初步了解了关系是如何影响案件结果的。他提出关系的两个维度和类型学:第一个维度是关系的强弱;另一个维度是关系是否源于决定者的上级。所谓强关系是指指频密交往且分享个人化信息的圈子,上级则是对法院和法官的利益和前途产生直接影响的,包括法院内的领导,上级法院的对口部门,法院外的党委组织部,政府,财政局,政法委等。关系的这两个维度会给决策者带来义务感和压力。两个维度产生了四种关系的类型学:上级强关系:影响巨大,有可能超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上级弱关系:影响很大,但基本上在自由裁量权之内;非上级强关系:影响很大,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量办;非上级弱关系:最不确定,最容易涉及金钱。为了分析这四种学,贺欣老师相对应的给出了几个典型案例即电单车案、撤诉案、老人过马路案、三人抢劫案。关于关系的回报问题,贺老师指出:上级及强关系:基本上不需要回报;非上级及弱关系:需要即时回报,往往涉及金钱;其它两类:在这两者之间,常以礼物和饭局的形式出现。另外虽然关系无处不在,但是它也受对方关系、法律、政治稳定等要素的制约。在其主题演讲的最后,贺老师做了一个简短的总结,引入上级关系的维度,对关系进行分类,有理解关系的运作。另外在实践过程中,腐败很多,但被发现的很少,因为回报大都是长期的。减少关系运作的改革应当着眼于上级关系,与此同时职业化和市场化会减少关系运作。

在贺欣教授主题演讲后,公司的几位老师纷纷做了与谈。颜毅艺老师提出关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是否可以用西方的社会学概念,社会资本、网络、信任理论是否可以揭示中国的关系?是否可以将关系建构成一个本土性的概念?就关系和法治的问题,颜老师提出要分清楚关系的来源及其影响司法决定的阶段、影响裁量权的大小。与此同时不能完全分割上下级关系与中国文化的关系,需要了解上级对下级的影响的传递方式。刘小平老师提出关系的类型化的区分是要把关系变成一个可以分析的概念。上下级关系这个维度的引入会不会对关系分析性产生不好的影响?基于权力的关系是否应该区别于基于身份的关系?刘红臻老师指出每一个领域都有关系,构建上下级、强弱关系两个变量既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是否应该考虑一下平级的关系以及权利场帮派问题和选边站队的问题,另外外部推行市场化、内部推行组织化可能使得权利成为商品。李拥军老师指出中国的关系与马克思的关系不同,它是分殊的非普遍的,而且中国的关系发生在权利运作不透明的时候,另外关系在司法中所起到的作用跟结果主义有关,即法官追求案结事了人和。

在其后的讨论环节贺欣老师对各位老师的与谈进行了回应,必威的同学们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和问题,贺欣老师一一细心解答。随后李拥军教授代表必威向贺欣教授赠送了纪念品希望贺欣教授能与必威保持长期了学术联系,整个讲座和讨论氛围非常热烈,大家碰撞出非常多的学术火花,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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