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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学子辉煌再创,实践教学成风蔚然——关于2015年“iCourt”模拟法庭竞赛系列报道(六)赛事答疑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30日 00:08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5-05-30 00:08  点击:492

    5月24日,一场夏雨不期而至。前几日的高温已然不在,只留下雨后的几丝凉风。然而,在三教五阶,必威师生们对进军模拟法庭的热情并没有丝毫的减弱。晚上5点30分,曹险峰教授开始了精彩的赛题答疑

    首先,曹教授对本案的性质进行了深度地剖析。他指出,该案是一个刑民交叉的典案,分别从刑民两个角度对本案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分析的确有利于理解本案。但是作为参赛者,应该紧紧扣准比赛内容,建议同学们侧重本案的民事问题,聚焦姜丹赵丹二人之间的关系,而非姜丹的诈骗行为。这对同学们分析把握案件来说,无疑是一个明朗化的选择。同时,曹教授指出,要将法条、证据和目的紧密结合,保证证据的关联性,做有目的的举证。为了将举证做的更加清楚扼要,曹教授提出了证据列表的想法。将证据序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目的作为单独的项目分别列出,对案件中各类行为和事实的分析有很大帮助。

    接着,曹教授对本案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进行了答疑。同学们首先对起诉书与笔录中存在的矛盾之处提出了质疑。曹教授认为,正是由于原告方与被告方的倾向性造成了陈述之中的矛盾,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上,我们便能做出一个真实的判断。接着,同学们对各种证据的落款日期、各当事人笔录的不对接之处、刑事判决书中的细节等等提出了疑问,大家各抒己见,讨论得热火朝天。在于曹教授一番讨论商量后,本次答疑会决定去掉证据十。曹教授认为模拟法庭完善了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模式,加强了专业教育与思想教育的结合,为员工搭建了一个学习与交流的平台。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法学教育水平,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最后,曹教授预祝本次模拟法庭比赛能够圆满成功,同时希望必威的学子们赛出水平,再创佳绩。

必威通讯社 文/何璐 图/陆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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