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5-04-10 08:56 点击:501
2015年4月8日,每周法律论坛于东荣大厦311如期举行。本次由13级3班承办的活动主题是众筹行业规范化——法学角度的分析。虽然孙学致老师临时有事无法出席,但在郑梦圆师哥的主持下,本次学术讨论依旧如火如荼地展开。
首先,郑梦圆解释了此次选题的原因:“众筹”这个概念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被人提及,是一个新颖却不失深度的行业类型。然而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与法学息息相关的不在少数。这就涉及到证券法、刑法、合同法等多个部门法领域。通过阐述众筹的概念,结合2014年众筹业的发展状况分析,他指出众筹借助网络平台,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滋生了由盲从导致的集资化倾向。
在对众筹概念有了大致了解之后,同学们开始各抒己见,气氛热烈。
蹇福阳首先以“众筹在罪与非罪的边界”为题进行发言。他介绍了众筹在一种分类方式下的三种类型,即奖励型、股份型和公益型,并且详细阐明了众筹三大步骤。接下来他将众筹与本专业结合,指出从法律角度来看,众筹存在三大问题:地位不明确、平台缺乏监督、投资人的合法利益缺乏保障机制。在发言的最后,他以数字说明众筹业总体欣欣向荣的良好势头。
盖南紧接发言。她敏锐地察觉到众筹业不仅与法学紧密结合,并且涉及金融、社会等多个领域。她针对众筹分类方面提出疑问,将众筹分为四种类型的分类方法也不无道理。又在众筹和集资两者概念区别上提出自己的见解,比较中发现矛盾重叠,引发大家思考。
最后由蒋虹宇同学总结发言,重点讨论了如何完善我国方兴未艾的众筹行业。他详细介绍了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同时也慎重指出了要与我国具体国情结合,不可照搬。在场同学对此十分赞成。
思维火花的碰撞虽然时间短暂,但其影响将是深远而长久的。本次活动不仅仅在众筹领域,更是在整个法学和社会领域告诉大家,一定要运用自己的头脑分析问题。只有这样这样,方能学以致用。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次智慧交汇的时刻!
必威通讯社 文/戚昕格 图/聂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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