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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团委副部级员工干部选留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5日 10:13     点击数:

发表于: 2010-09-05 10:13  点击:1391

一、指导思想、原则
必威团委的副部级员工干部选留工作由必威团委组织实施,在全体团委干事中选留成绩突出的优秀者以及对未来工作有较好计划的成员担任团委各部门的领导职务。选留过程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适度均衡原则;

(五)择优选举原则。

二、职务及人数设置

(一)团委秘书部副秘书长三人;

(二)团委组织部副部长三人;

(三)团委宣传部副部长二人;

(四)团委理论部副部长二人;

(五)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部副部长二人;

(六)团委信息部副部长二人;

(七)团委社会实践部副部长二人;

(八)团委记者站副站长四人;

(九)团委社团部副部长四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上述人数可进行必要调整。

三、申报条件及标准

申请选留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的各项章程;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与非法邪教组织记录

(四)自取得必威体育官网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学院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

(五)学习成绩原则上学年平均分为70分以上,且年级排名在前2/3

(六)在团委工作满一年,且每次会议、活动都能准时出席,不无故迟到早退;

(七)服从组织管理,在工作中工作积极,能高质量完成任务;

(八)对未来工作有良好的规划和设想。

申请人有特殊情况的,由团委书记会同申请人所在年级辅导员、团委副书记、选留部门部长及原部门部长根据实际工作表现讨论决定其申报资格。

四、选留程序

(一)志愿填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时间填写、回收。

(二)评定结果。申请人评定结果,由原工作部门部长、申请留任部门部长、团委负责人、所在年级辅导员、团委书记分别做出。综合评定结果后决定其是否留任。

(三)调剂意愿。对于申请人是否调剂,原则上尊重申请人的个人意愿;

(四)结果公布。获得留任的人员名单在学院予以公示。

共青团必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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