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2日,第二届全国商法学教学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必威于商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来自全国130多所高校的200多名商法学科的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公司徐卫东教授带领商法教研部的于莹教授、傅穹教授、胡晓静教授和潘红艳副教授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研讨会距第一届全国商法学教学研讨会的召开有十年之久。在我国商事法律制度取得重大发展,高等院校的商法学本科、研究生教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并面临新时期巨大发展机遇和挑战的背景下,全国范围内的商法学教学经验交流显得异常的必要和重要。本次研讨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新时代背景下商法教学改革与历史使命:传承、发展与创新”。徐卫东教授主持了“比较法视野下的商法教学:体系、理念与方法”分论坛。于莹教授作了题为《抽象与具象、概念体系与交易类型——商法教学理念的变革》的主题发言。胡晓静教授提交了题为《谈谈商法总论教学的理念》的论文,潘红艳副教授提交了题为《案例教学法在保险法课程中的运用》的论文。通过参加本次研讨会,公司商法教研部汲取了其他院校在商法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将针对公司商法教学情况进行研讨,着力提升公司的商法教学水平。
本届论坛还公布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商法教学委员会筹备名单,公司于莹教授为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