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4-06-06 10:59 点击:638
2014年6月4日18时,由必威2013级2班主办的“反腐倡廉,法律监督”主题团日活动在东荣大厦310室准时举行。
此次活动一开场,主持人王璇便向与会同学们介绍了当今反腐形势的严峻性,并且特别准备了两个经典案例——刘志军案和金道铭案,以便让同学们进一步加深对我国当下反腐形势的认识。在简短的开场介绍后,活动进入了具体案例的分析环节。首先是由王璇同学向大家介绍了刘志军案的具体背景及其经过: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政绩斐然,中国高铁事业的起步与发展以及铁路大提速当属刘志军的功劳。但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获取大量非法收益,以及收取巨额贿赂。2013年7月8日,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但值得争议的一件事实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刘志军9年后或可保外就医,这对于我们来说不免值得深思。
在王璇同学介绍完刘志军案后,翟冠唯同学向大家介绍了金道铭案:今年的2月27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道——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目前金道铭案唯一的官方通报,所以关于金道铭案件的介绍,主要是从各种媒体所作出的猜测进行。翟同学围绕金道铭的多位情妇、所交朋友、以及职务变动等,对金道铭的经历进行了介绍,并且作出了各种合理推断。作为曾经担任山西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董事长以及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金道铭,其案件的进一步发展,还有待我们继续观察与思考。
当今中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社会对于惩治腐败的呼声愈来愈高,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党中央的反腐力度和决心明显加大,派出了多路巡视组到各省清查,目前已有多位高官相继落马。但运动式反腐的功效到底有多大,这仍然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要做的不仅只是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与贪污腐败行为进行不妥协地斗争。更要做的是,努力建立起一个持久有效的法律制度,来遏制与惩治贪腐行为。希望每一位法学人,能够坚定这样的信念——持公平正义之剑惩治贪腐,秉民主法制之心建构制度,为的只是这个国家能够更繁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更幸福。
最后,笔者借用崔卫平教授的一句话,来勉励所有面对贪腐这个艰巨任务的法学人:“你所站立的那个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黑暗。”
必威通讯社 文/王禹 图/孙乃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