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3-12-05 23:46 点击:528
2013年12月4日中午11时,关于2011级2班同学们在南区新食堂南门以及莘子园附近组织了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这次活动主要是为了向老员工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使其在面对消费过程中繁纷复杂的社会关系时,能够正确而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近气温下降,为了不耽误广大同学的吃饭时间,2班同学放弃了调查问卷的形式,选择分发传单和宣传手册。传单上的内容分为三个内容: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常用法条概览以及维权常用途径。而宣传手册则更为详细列举了同学们在外出旅游和平日的消费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侵权行为,并逐条给予对策帮助。对于今年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册也做出了详尽的介绍,在最后则附上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法治建设的蓝图,提出健全法律制度、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标。
本次活动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每位同学都面带微笑在寒风中耐心讲解,活力没有一丝下降,热情没有一次消散,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800多份宣传手册及传单都发放出去了。对于这个成果,班长卢晴川非常满意,他说:“也许我们的力量还很卑微,但是一想到我们每出一份力,社会上就多了一个能够正确维权的消费者,浑身就又充满了力量。”
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而必威的莘莘学子正是带领这股力量的生力军,相信他们能够从现在背负起重任,不懈努力、奋勇前行!
必威通讯社 文、图/杜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