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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团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属员工组织(本科生)主要员工干部候选人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7日 14:05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3-03-07 14:05  点击:676

      几年以来必威团属各员工组织,在加强团组织建设,增强学院活力,发挥员工干部促进员工工作和校园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主要员工干部的换届工作,根据《必威员工组织主要员工干部换届办法》和《必威团委关于进行团属员工组织(本科生)主要员工干部换届工作的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举原则

各员工组织要本着公开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公开、民主选举制度,保证各员工组织成员行使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凡各员工组织在籍成员均有选举权,符合申报条件的成员均享有被选举权和自荐权。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的选举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举人正当行使选举权。

换届选举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鼓励竞争、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

    (三)依法、自主、自愿选举的原则。

     二、职位设置

必威各员工组织主要员工干部职位设置为:

    (一)员工会主席1名,秘书长1名,副主席8名。

    (二)生管会主任1名,秘书长1名,副主任 6名。

    (三)通讯社社长1名,副社长2名,部长6名。

本次候选人选举指的是,员工会主席、员工会副主席、员工会秘书长、生管会主任、生管会副主任、生管会秘书长、通讯社社长、通讯社副社长职位的候选人。不包含部长(通讯社除外)。

     三、参选资格

申报人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二)必威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品学兼优者。

    (三)热爱员工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以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必威员工组织中从事员工干部工作持续满一年的员工干部;

    (四)候选人现有主干课成绩排名须列所在年级排名前2/3

    (五)按规定时间、方式申请报名的员工干部。

     四、选举筹备

候选人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由各员工组织现任负责人主持开展(包括提出选举方案、筹备召开成员大会和准备会议材料等)。

     五、推荐审查

主要员工干部候选人提名采用个人自荐与团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院团委对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候选人选举,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本人要求放弃竞选,可不列为提名人。

      六、选举程序、方法与要求

    (一)各员工组织应分别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进行选举;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进行。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一半以上为当选。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均可当选。

    (三)候选人无故不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候选资格。确有特殊原因的,经院团委同意可以委托一人代理出席。

    (四)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五)选举设监票员1人、唱票员1人、计票员2名,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和计票人由院团委指派人员担任。

    (六)召开成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现任员工组织负责人主持。选举前,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或自我介绍),选举结果要向会议宣布。

    七、选举结果的审批

各员工组织在选举结束后,应将选举结果报团委审批。有下列情形,如:没有根据民主程序进行公开选举的;在选举中进行拉票贿选的,将责令重选,并通报批评。

 

 

 

 

 

 

共青团必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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