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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唐慧案引发的制度反思——第102期每周法律论坛纪实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4日 06:37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2-09-24 06:37  点击:2118

2012年9月21日15:00,第102期每周法律论坛在第三教学楼505教室准时开始。本次论坛由2010级10班主办,邀请了法理教研部侯学宾老师作为指导教师。论坛由10级10班班长孙景新主持。

    一段介绍唐慧案案情的视频过后,主持人列出了本次论坛的三个讨论焦点:劳教制度、上访制度和舆论监督。

    李莹莹对劳教制度的概念、性质、历史与现状进行了简单介绍后,同学们开始就劳教是否违宪及其与刑法、行政法的关系,劳教制度是否侵犯了公民权利,劳教与劳改的区别,劳教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劳教制度的发展方向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侯老师则参考1957年《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引导大家将讨论细化、深入,注重论据,尝试从多角度分析问题,在厘清问题的基础上反思。劳教制度存在的合理性问题成为了大家讨论的焦点——“存在即是合理”“规定不严谨,违反现行法”“弥补司法制度的空白”,大家各抒己见,在长时间的讨论中对劳教制度进行了全面剖析。侯老师以本案为例向大家介绍了描述性与规范性两种讨论问题的方式,并对讨论结果进行了小结,提出应当从目的出发借鉴外国制度,推动劳动教养制度法律化。

    随后,同学们进入了对上访制度的讨论。刘秋彤阐述了上访制度的概念和作用,同学们就上访对司法判决、行政行为、公民理念等方面的影响探讨了上访制度对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影响。论及上访行为的尺度,大家纷纷从上访事项范围、避免逐级上访等方面对上访制度的内涵做了清晰全面的界定。侯老师指出,在民主制度有待完善的大背景下,信访制度应当发挥一定的反映人民意愿的功能,但应避免信访制度在发展中异化,影响司法权威。

    进入第三阶段,同学们根据舆论监督的概念和唐慧案在微博、人民网、新华网等官方媒体“灰手力量”的影响下形成的最终结果,讨论了舆论对法律裁判的作用以及为什么舆论能对当今法治社会建设产生作用,刘涌案、孙志刚案、药家鑫案等诸多舆论影响司法独立的案例使大家认识到舆论对民意的导向作用以及其影响我国形式主义法律传统,使之偏向实体正义的趋势;从舆论对立法、司法、普法的影响出发论证了媒体监督功能的发挥。最后,侯老师以“法律是远离激情的理性”的法谚提醒同学们客观看待舆论在法律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司法独立应当在于抵抗社会舆论乃至其他方面的压力,做出坚持司法公正的判决。侯老师还提醒同学们正视微博“自媒体”的作用,谨慎发表言论,鼓励大家将已经讨论成熟的问题写成论文。

    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本次每周法律论坛不仅使同学们对劳教制度、上访制度、社会舆论监督形成了系统深入的了解,而且为来自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同学搭建了学术交流的平台,使大家在理论学习之余走近社会生活,了解了法律、制度在现实中的运行情况。

  必威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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