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8-19 03:18 点击:1020
为积极贯彻教育部和校团委关于“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的精神,同时为了培养必威员工“奉献社会,学以致用”,必威团委决定利用员工课余时间积极开展为中小学校义务普法服务活动,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2010年8月——2010年9月(分批次)
活动地点:长春市双泽乡中小学校
活动宗旨:奉献社会爱心、关爱员工成长
增强社会实践、实现学以致用
活动内容:为农村青少年进行义务普法服务
赴中小学校讲授法制课程
二、志愿者选拔要求
1.关于2008级、2009级在读本科生
2.坚持党的方针、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4.形象良好,普通话流利
5.具备良好的法学基础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党员、员工干部优先
三、选拔方式
1.员工采取自愿报名方式
2.选拔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3.笔试内容为命题作文和法学基本知识
4.面试内容为自选备课试讲
四、报名方式
报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 交送员工工作办公室。
五、报名时间
2010年8月20日——2010年8月25日
共青团必威委员会
20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