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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律论坛”第十九期总结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27日 00:00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11-27 00:00  点击:2019

必威员工办公室及团委举办的本科生“每周法律论坛”第十九期,由048班承办。活动于1125在东荣大厦三楼“法律思想者园地”举行。本期论坛由048班本科生齐俊杰主持,邀请了公司朱振媛、罗冠南两位研究生作本场嘉宾,并且邀请了王克金老师担任点评老师。有幸的是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张光宇老师出席了本次论坛,为本次论坛更增添了许多光彩。许多大一新生在论坛中都积极踊跃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使得本次论坛取得了更好的效果

本次论坛主题是有关“博客实名制”的问题。话题源于为了更好地管理博客而推行的实名制。这一实名制的改革引起了不少人的争论。

首先,王克金老师对本次论坛主题作了一个开门见山的提问:博客的性质是什么?是私人空间还是公共空间?本场特邀嘉宾、研究生朱振媛首先发言。她认为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也是一个具有功利性的问题。她指出,博客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为个人提供了一个相对的私人空间,但不能否认的是,博客所具有的公共性成分还是大些,因为博客的存在使得其上面所发表的东西是能够为他人所知晓的,故其应该定性为公共空间。随后,本场另一位特邀嘉宾、研究生罗冠南从不同的方面和层次分析了这一问题。他认为,在博客的后台,那是一个私人空间,因为它不是敞开在桌面上给你随便看的东西;而博客上面的东西呢?这就不一样了,因为你的东西在博客上发表就或多或少地产生一定的公共效应,进而会产生一系列的公共问题,从这一个层面上说,它是一个公共空间。基于此点认识,王克金老师又作了一个提问:博客上发表的论文究竟归属于谁?是属于博客管理者的还是发表人的?对于这一问题张涛作了一下发言,博客管理者会对要在博客上发表的东西进行筛选,论文很大程度上是归属于管理者的。他进而提出了一个问题:“博客实名制”是否损害了网民的言论自由?这样会不会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利相矛盾?而博客的存在能够为我们言论权的实现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平台。但实行实名制之后,博客的这一作用是不是会消失或减弱?朱振媛又指出了自己的疑虑:“博客实名制”的实行制度是否完善可靠?个人的重要数据或资料是否容易被盗?其可信度又有多高?张涛又从另一个方面评价了“博客实名制”问题。他认为,“博客实名制”能够有效地遏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博客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博客实名制”是政府对这一领域进行行政管理的一个有效的基础平台,它能有效地发挥政府的职能。

最后,罗冠南作了一个总结性的问题探讨。他作了四个方面的概述:第一,关于博客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问题,这涉及到哲学、社会学等各个方面,不能一言蔽之。第二,实名制是否或已经证明其有害于公共空间的发展,诚然,实名制实行之后,一大批网民离开了博客,但不久又回到了博客中来,因此不能轻易断言博客是怎么样的,我们要理性地看待这一现象。第三,“博客实名制”的善与恶该如何评判,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第四,“博客实名制”程序之善的问题。在本次论坛中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发言,不时有激烈的思想交锋,赢得了在座各位的掌声老师的好评。

张光宇和王克金老师分别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他们高度赞扬了同学们勤于思考、善于表达的能力,并高度评价了每周法律论坛在锻炼同学们理论结合实际能力中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衷心希望我们每周法律论坛越办越好,发挥其独特的魅力,将更多的同学们吸引到这一活动中来。

本次每周法律论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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