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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课程(法律援助工作站)招生简章(本科生)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0日 09:00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4-11-10 09:00  点击:1505

   为推进法学教育改革、促进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在公司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探索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国际化的精英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深化公司法学教育改革进程,开设法律实务课程,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14年第二学期招生程序。具体如下:

一、法律实务课程简介

  法律实务课程通过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实践性教学,着重训练员工的综合分析能力、法律推理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协调谈判能力等。同时,通过必威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的相互结合,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形成以法律职业性教育为导向,注重、突出法学教学的实践性课程,改变现有的“经院式灌输型教学, 被动型学习的模式,调动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实务部门专家、员工的多方积极性,培养出具有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法律实务技能,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本课程体系由实务技能培养、援助工作实战训练、总结评价三部分构成。总计4学分。指导教师为孙学致教授、李国强副教授、胡晓静副教授等。

2014年第一学期法律实务课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将继续推广并发展该教学模式。本次招生面向具有公司正式学籍的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招生规模为20人以内,培训时间为2个月

二、法律实践课程报名条件

1. 具备职业气质,有人文修养,有团队意识、合作精神;

2. 热心公益事业,对法律援助活动充满热情;

3. 学习成绩要求其主修专业总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学有余力;

4. 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

5. 掌握法律实务咨询、交流技巧,具有良好的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

6. 在籍期间没有违纪违法情事。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网上报名:111318: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daiqiyun163@163.com,邮件主题为“法律实务课程-年级-姓名”

现场确认:111417:00——18:00携带纸质版申请表必威法律卓越人才教育基地(经信教学楼2D区)交至行政助理代其云处。

:报名事项请咨询行政助理代其云,联系方式:15143086376

四、考核程序

法律实务课程考核小组按以下程序考核审查:

12014111417:00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短信通知经初步审查有资格参加考核的员工参加面试;

2. 2014111418:00,在必威法律卓越人才教育基地(经信教学楼2D区)进行面试。

3. 20141117日,公布录取名单(见必威院网)。

必威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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