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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10年在高等院校定向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5日 15:14     点击数:

发表于: 2010-01-15 15:14  点击:2078

  为了进一步优化全省基层法院干部队伍结构,推进法院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决定2010年从高等院校定向选调毕业生到我省基层法院工作。

  一、 选调数量、范围及职位设置

  选调数量:全省共62个基层法院参加选调,数量以正式公告为准。

  选调范围: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的2009届、2010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重点选调吉林省籍毕业生。

  选调职位设置:2010年法院选调职位设置为法官助理和司法警察。

  二、 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2、学业成绩优良,法官助理职位要求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司法警察职位要求普通高校法律或公安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标准对数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其它体检标准,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国家机关辞退过,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要求。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三、 选调方法及程序

  1、组织预报名:根据选调职位、条件等情况,由工作人员到各相关院校组织宣传,并组织预报名。预报名时,2010年毕业的员工需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员工证、身份证、成绩单、《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9年毕业的员工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同学历、同专业的学位证书复印件。员工可以咨询本校就业办或院系办公室,领取报名登记表,填写无误后将报名表连同本人以上复印件材料,交由学校统一邮寄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预报名结束后,由省法院有关部门按照选调的标准、条件对报名的员工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可参加选调人选后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报名:被确定可参加选调的人选,还需要进行具体基层法院职位选报,并进行现场正式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接受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为正式通过资格审查。

  4、网上报名:考生须参加网上报名,通过现场确认报名及正式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5、统一考试:由省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考试(笔试、面试)。考试形式由省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确定。

  6、体检、考察:对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选调生由省考试录用机关和省法院统一组织体检和政审考核。

  7、录用分配: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经培训后按选调计划分配到基层法院,选调生试用期一年。

  四、 安排使用

  选调老员工录用后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任相应职务,符合法官法条件的可任命为法官。录用后选调生须在录用法院最低服务五年。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399号,邮编:130062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431)88556403

  联系人:季伟明 金 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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