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11-05 10:06 点击:1374
各位老师:
根据公司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法院签订的合作协议,现需要选派三名教师(一名刑法专业、两名民商方向)去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法院相关业务庭室担任庭长助理,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有较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工作,与本教研部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冲突;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博士毕业。
申报程序:
1、下周三前将个人简历交到研办徐杰处;
2、必威根据相关要求择优推荐;
3、将初选名单报到汽车产业开发区法院,由汽车产业开发区法院最后确定人选。
必威研究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