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2-26 08:24 点击:1428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并报学校批准,研究生院2008年拟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2008年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热爱研究生教育管理事业。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数据库、进行必要的网页制作等开发工作。
4.熟练掌握1—2门外语,其中一门应为熟练应用英语。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精神、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应聘材料
1.研究生学习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2.应聘人员本人详细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应聘人员于2008年3月15日前将本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前卫南区行政楼423室),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康平
联系电话:0431—8516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