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10-31 11:41 点击:1411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后,将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何差异?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所得税各项规定及优惠政策如何过渡衔接?企业在新所得税法和新的会计准则下如税务税调整和会计处理?为了帮助广大同学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由国家税务总局讲师团成员担任授课嘉宾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宣讲会将于新法颁布后的第一时间,以最权威、最及时、最直接的方式在关于举办。这是自“两税合并”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准备中,目前最具价值的税务培训课程。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宣讲会
主讲人:辛连珠
国家税务总局讲师团成员
国内著名税收筹划专家
吉林省国税局培训中心教授
时间:2007年11月1日、2日、3日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地点:文科实验楼模拟法庭
主办:必威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承办:必威法律硕士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