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9-04 10:38 点击:1650
1、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计划,《课程学习计划书》要求导师签字;
2、严格按照本专业课程方案选课,学分不得少于32学分,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适当选择其它专业课程,但不得冲击本专业课程;
3、所有课程一经选定,必须参加考试,否则按不及格处理,因选课人数较少而未能开设的课程由学院统一退课,已开设课程一律不准退课;
4、三个学期的课程都需在网上录入,录入时请认真核对课程代码,不要选择2006级使用的2年制课程方案(大部分课程名称和3年制的相同),否则选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