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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8日 14:42     点击数:

发表于: 2007-01-18 14:42  点击:2980

一、派出研究生的申报条件: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脱产在读员工(不包含在职读博教师)
二、派出方式: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在读博士(6—24个月)
三、申报时间:
2月20日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员工网上申报时间为2月20—3月20日,9月份派出,主要培养博士生。
四、申报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要提交国外院校申请当年的录取通知书;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国外导师出具申请当年的邀请函和详细的研修计划、提交国外院校的免学费证明、个人申请书、必要的表格(网上下载)、国外导师的简历、学校出具的同意派出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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