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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6年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04月26日 19:39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04-26 19:39  点击:2944

2006年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复式细则

一、复式分数线

根据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初试情况,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复式分数线确定为:总分为210分;单科最低分为60分。

三、复式科目与分数分配

复式科目为中国刑法与外国语。其中,中国刑法为80分,外国语为20分。

四、复式方式

复式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笔试60分,其中,中国刑法40分,外国语20分;面试部分40分,内容为中国刑法。

五、复式时间

复式时间为429日,其中笔试时间为上午830分至11时;面试时间为下午130分至5时。

六、录取

录取根据与方法按必威的规定执行。

刑法导师组

200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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