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3-06-03 08:53 点击:1578
2013年6月1日,由必威主办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三人谈”学术圆桌论坛在东荣大厦706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法学学术圆桌邀请的三位嘉宾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的顾永忠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刘万奇教授和必威的闵春雷教授,学术圆桌由必威杨波副教授主持。
本次学术圆桌论坛的主题是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围绕这一主题,三位嘉宾分别作了精彩的发言。顾永忠教授认为,尽管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排除合理怀疑”这一英美证据法上的有罪证明标准引入中国的立法,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对于能否将“排除合理怀疑”嫁接到我国原有的“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之后还是存在很大困惑的。顾永忠教授引介国外学者的观点,结合自己的理解,对“排除合理怀疑”这一定罪标准进行了精湛的解读。刘万奇教授认为,证明标准这一概念是无形的、抽象的,所以用证明要求这一表述更好,只有这样,才能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更易于把握和衡量。闵春雷教授认为,证明标准是证明主体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需要达到的程度。证明标准对于控辩审三方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控方而言,证明标准意味着证明到何种程度可以卸除证明责任,对于法官而言,证明标准意味着证明到何种程度才可以下判,对于辩方而言,证明标准更是一种权利的保障。闵春雷教授认为,对证明标准应作广义理解,并重点就定罪裁判、量刑裁判、程序裁判这三种裁判中的证明标准进行了解读。
三位嘉宾的精彩发言激发了在场博士、硕士研究生对该问题的极大学术热情,他们积极踊跃地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和问题,对于提问,三位嘉宾都进行了耐心、准确的解答。现场师生就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证明标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三位嘉宾之间以及三位嘉宾与研究生们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场面热烈,观点犀利、鲜明,内容充分而深入,短短的两个多小时大家意犹未尽。本次学术圆桌提供了公司师生与外校专家间相互交流的学术平台,深化了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的讨论,激发了研究生们的学术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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