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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东北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4日 09:22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2-04-24 09:22  点击:2239

必威各位老师:

    吉林省法学会近日发出关于第七届“东北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请公司老师积极参与投稿。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根据通知中要求的主题及分论题及论文要求,在5月29日前将参会论文电子版、作者简介电子版发送至faxuekeyan@163.com ,由学院统一报送。

 

吉法学会字〔2012〕6号
 
关于第七届“东北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
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由辽、吉、黑、内蒙古三省一区法学会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承办的第七届“东北法治论坛”拟于2012年7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论坛征文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分论题
主 题: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和谐
分论题:
1.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的问题研究;
2.开展社会法治理念教育实践活动的问题研究;
3.在政法队伍建设中开展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的问题研究;
4.规范、公开、文明执法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
5.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
6.利益诉求表达途径的法律问题研究;
7.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法律问题研究;
8.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问题研究;
9.法律监督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
10.繁荣和发展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法律问题研究。
二、论文要求
1.请我省参会论文作者围绕论坛主题和分论题进行调研和撰写论文,题目可自拟。
2.每篇文章不少于5000字,作者不超过两人。论文作者请于5月30日前将参会论文电子版、作者简介提交我会。
三、论文评审
第七届“东北法治论坛”论文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由“东北法治论坛”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省法学会负责我省参会论文的初评和推荐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论坛主题和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论文的征集和撰写工作。
 
联 系 人:陈宏程 李海洋
联系电话:0431—88905546(传真)手机:13596455938
电子信箱:jlfxh@126.com
 
 
吉林省法学会
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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