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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摘报》征集稿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0日 10:33     点击数:

发表于: 2010-05-20 10:33  点击:1888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摘报》征集稿件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0-5-20 9:59:52 字号:

校社科字〔2010〕6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展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发挥教育部社科项目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教育部社科司决定启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摘报》(以下简称《成果摘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成果

  《成果摘报》入选成果须是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研究项目产出的具有原创性、高质量的优秀成果。成果表现形式主要为著作、论文或咨询报告,不限是否出版发表。

  1、入选成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2、基础研究类成果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推动了团队建设和理论发展,(预期)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

  3、应用研究类成果在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党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预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稿件来源

  《成果摘报》的主要稿件来源为教育部批准立项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优秀成果的摘要。

  1、鉴定为优秀的成果: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重大项目(包括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鉴定为优秀等级的成果。

  2、学校推荐:教育部批准立项的各类项目,学校经认真评估后,认为其成果质量和水平达到重大、优秀的,可以请作者撰写《成果摘报》稿件、审核盖章后推荐。

  3、学者自荐:高校学者完成的教育部各类项目成果,作者自认为成果质量和水平够得上重大、优秀的,经2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可以撰写《成果摘报》稿件自行投稿。

  三、稿件要求

  1、围绕一个主题,突出核心观点。凝炼和集中反映研究成果主要的、核心的观点,对成果本身进行客观、实事求是的描述,不做过多自我评价和拔高。避免写成面面俱到的成果内容简介,切忌写成工作性质的项目总结。

  2、以成果质量为核心,突出创新观点。集中反映发现的新问题、挖掘的新材料、采集的新数据、提出的新观点、采用的新方法、构建的新理论,体现成果的基础性、前沿性、创新性,体现成果的实际价值和(预期)重大影响。

  3、语言精炼,文笔流畅。正文字数一般在3000~5000字左右,正文前应有300~5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文末加括号标注“本文系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成果摘要”字样。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拟采用稿件将在收到材料三个月内通知作者本人及有关部门(稿件一律不做退回处理)。

2、《成果摘报》稿件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21层(100029)高等教育出版社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联系人:王晓蕾,010-58581198;E-mail:pingjzx@pub.hep.cn。教育部社科司成果处联系人:马建通,010-66096627。

3、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重大项目鉴定为优秀等级的成果和学校推荐的《成果摘报》稿件由学校统一上报,学者自荐的《成果摘报》稿件由作者自行投稿,同时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社会科学处邮箱mengxiang@jlu.edu.cn。学校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刘坤,85166117,孟祥臣,85167056。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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