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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国内短期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8年08月18日 08:17     点击数:

发表于: 2008-08-18 08:17  点击:2040

各位老师:

请欲申报的老师于2008年8月2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faxuekeyan@163.com

关于征集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国内短期专家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08-8-14 9:30:50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是中国政府和欧盟在社会保障领域开展的研究内容最多、投入最大、历时最长的国际合作项目,其主要内容是由欧盟负责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加强政策开发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吉林省作为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的试点省份之一,已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于2008年6月18日召开试点启动会,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国家项目办的批准,在吉林省试点的内容主要有6个项目:分别是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能力建设项目、工伤康复技术开发与管理项目、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项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养老保障项目、城镇居民参保扩面项目。为推进项目的深入实施,根据国家项目办的有关要求,受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现就征集国内短期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国内短期专家的工作职责主要是配合由国家项目办派来的外国专家开展工作;

(二)国内短期专家工作时间根据外国专家在我省工作时间而定,一般每次工作时间为20天左右。

二、应征条件

(一)熟悉所负责项目的相关业务知识;

(二)有良好的英语交流和口语表达能力,能独立与外国专家开展工作,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交英文报告;

(三)有国外工作、留学经历者优先;

三、专家待遇

工作期间,由各项目实施单位与专家签订协议,支付相关费用。

四、报名办法

(一)有意应征的专家需填写《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国内短期专家应征申请表》(中英文各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科研秘书在8月2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送交社科处项目与学术交流管理科。

(二)社科处审核并报请学校同意后,送交吉林省中欧项目办公室。

(三)经省项目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项目实施单位与专家签订协议后开展工作。

(四)有不清楚的事项,可直接咨询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欧项目办公室,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0431-88690681。

附件:1. 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国内短期专家应征申请表(英文版)

2. 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国内短期专家应征申请表(中文版)

社会科学处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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