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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29日 17:27     点击数:

发表于: 2007-09-29 17:27  点击:2541

各位老师:

请申报的老师于10月12日前将评审书电子文档发至faxuekeyan@163.com。并将申报成果交到科研办公室。因有盖章等要求,请各位老师务必遵守时间规定。审评书请到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站(,)下载,点击左下角()予以下载。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第一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791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法学教育的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学教育研究奖项。根据《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现将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与数额

首届评奖的数额为19项左右。其中,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3万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金1万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5千元;荣誉奖若干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内容:申报范围限于专门研究法学教育的成果

2.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时间范围

197812月至200612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4.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整体形式申报。

2)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上。

5.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网http//www.Law.ruc.edu.cn/或中华法律文化网http//www.ruclcc.com/,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专题区下载《申请评审书》、《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给联系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用电子邮件发送到:zgfxjy@163.com

(二)报送材料包括:

1.《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用A4纸打印,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论文3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

(一)受理申报时间和地点

邮寄方式申报时间和地点:

200791开始,20071015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请挂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必威;

邮编:10087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爱莲 郑晓辉

联系办法:

曹爱莲 82509220(办) 13601247676 (手机)

郑晓辉 82509439(办) 13911171759 (手机)

传真:62514365

专用邮箱:zgfxjy@163.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00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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