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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10日 23:02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06-10 23:02  点击:2539
校内文科各单位:

按照《长春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安排和部署,2006年度长春市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软科学研究计划是引导和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在长高校院所及其他

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围绕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

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战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

制定及组织实施重大战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对策的计划。

二、申报指南

本年度政府软科学研究计划设立政府命题项目和自由选题项目。申请单位可根

据指南所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选择,自行设计有关课题。

1、政府命题项目

重点支持增强长春自主创新能力战略研究以及与其相关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

资金管理等配套政策研究、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体制和机制

研究、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战略研究、国内外自主创新对比研究及启示、

长春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及成本研究、长春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多元化

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建设研究、建立长春新兴工业体系战略研究、长春新农村建设中

科技支撑战略研究等重大关键性问题的研究。

2、自由选题项目

重点支持围绕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的研究。

三、申报要求

1、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

划将重点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与在长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较

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联合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

2、为了保证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的质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具有申报项目资格

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在一个年度计划内,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对于

自由选题项目,在同一领域,年度内最多只能设定一项,原则上不能在两个年度内

重复立项。

3、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

成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

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允许担

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

5、申报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

6、请申报人登陆长春科技信息网(网址:http://www.ccst.gov.cn)下载并填

写《2006年度软科学计划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至少有一份

原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2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子文

档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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