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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04月05日 17:35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04-05 17:35  点击:2625

关于申报第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部门: 社科处 日期: 2006-4-5 9:38:15)


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为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

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

项。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发布了《关于第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对第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评奖工作做出了安排。为了便于公司教师申报该奖,社

科处统一组织公司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首届评奖的数额为15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20项,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40项

,每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 60项,每项奖金2000元;荣誉奖3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公司从事法学研究的教师均有资格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

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

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1979年1月至2005年3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

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已获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报送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用A4纸打印),《申请评审书》可点

击附件处下载。

2.经审核盖章的《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可点击

附件处下载。

  3.《申请评审书》和《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在申报单位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用

电子邮件发送至:xiaomeng@jlu.edu.cn。

  4.专著4本(套)(至少1份原件),每册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

单位。

  5.论文4份(至少1份原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右上角

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研究咨询报告4份(套)(至少1份原件),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右

上角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7.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报送时间

  2006年5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萌 张倩

  联系电话:5167056

电子邮件地址:xiaomeng@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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