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必威“本科生年度人物”评选办法》,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必威2019级本科生。
二、评选人数
每年度评选“年度人物”10 人。分为学术科研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自强自立类、服务员工类、文体活动类。
每位申请人最多可选择两个类别申报。
三、评选条件
必威“本科生年度人物”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积极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方向坚定。
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 勤奋学习,无考试不及格科目。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心理素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
4. 在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保留学籍的;
(3)受纪律处分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损学校荣誉的。
5. 申报“本科生年度人物”的员工,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需同时符合下列具体参评条件:
(1)学术科研类:学年内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综合排名突出,并取得突出的学术科研成果;
(2)社会实践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积极参加社会调研活动,调查报告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厅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批示;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大效果及影响;
(3)志愿服务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反响较大或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4)自强自立类:家庭经济困难或个人遇到重大困难,面对挫折和磨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在学业科研、社会工作、创业创新、志愿公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较强的榜样示范作用;
(5)服务员工类:担任学院或班级主要员工干部,工作量饱满,工作积极主动、态度端正、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6)文体活动类:在学校学院各项文艺、体育活动表现优秀,或在大型文艺、体育活动中贡献突出或组织工作优秀者。
四、评选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进行个人申报。
2. 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申报的本科生进行评审。
3. 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2年10月11日11:3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提交至必威学生工作办公室。
必威
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